各班级: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新时代大学生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7届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评选比例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3%以内,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15%以内,原则上省优毕业生从校优毕业生中择优产生。各专业名额见附件3。
四、评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院系、学校逐级审核、评选。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审核本人相关申报材料和事迹,向学院报送拟推荐人选。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广泛征求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报送拟推荐人选。
3.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班级、学院的推荐程序予以全面把关,对推荐人选的评选条件及事迹材料进行复核,经集体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学校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完成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并向四川省教育厅报送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应成立评优相关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面落实推荐评选工作主体责任。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高质量做好省优、校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名额内评选省优、校优毕业生,宁缺勿滥。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规范材料填写与报送工作。各班级须以班级为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规范报送《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成都大学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8)。推荐表的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9。请各班级于2026年11月2日前,按班级将所有申请同学的推荐表纸质版提交至学工办肖老师处,电子档发送至3538382296@qq.com,逾期未交不予认定。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对校优、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将撤销其校优毕业生荣誉并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荣誉。
联系人:肖老师028-60656177
影视与动画学院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评选条件.docx
附件2.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docx
附件3.影视与动画学院2027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方案.xlsx
附件6.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8.成都大学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9.推荐表填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