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管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 号)等有关规定、上级部门推免工作要求及《成都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组织开展推免生的综合评价和遴选推荐、受理本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异议、配合调查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研究决定推免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成立监督小组,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学院工作小组
组 长:张娟
副组长:许志强、苟强诗、李茂华
成 员:彭红璐、邓瑶、陈佳娉、左永红、肖梦倚
职 责:依据《成都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主旨及相关规定要求,对学院推免工作予以全面指导。
(二)学院学术分委会(扩大)
组 长:尹兴
成 员:汪晓飞、蒲蓓、夏立伟、刘倩
职 责:负责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严格审核鉴定。
(三)监督小组
组 长:苟强诗
成 员:尚俊霞、代波
职 责:对推免工作开展全程监督。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校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表现优良,无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二)学业条件
1.学分条件。推免工作当年春季学期正常期末考试成绩统一录入后,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全部应修学分。因教学计划调整导致应修课程未开设的,经学院认定后可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成绩条件。学分条件规定学年(学期)内 ,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推荐对象基数的前20%(含),课程成绩计算采用首次获得的成绩。
3.外语条件。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非英语语种的非语言类学生大学外语平均成绩达到75分。①艺术类专业(包含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学生,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66分及以上,或通识必修课程大学外语(四学期)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②非艺术类专业(数字媒体技术)学生,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66分及以上。
三、推免指标
学校按学院学生人数、升学率、专业优势等系数,分配给学院推免指标共计9人。候补人选人数按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数的50%计算(计算结果不足1人的按1人计)。
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综合考量学科专业状况(涵盖应届毕业生数量、升学与就业情况、国家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等要素)进行推免指标的分配。
2027届学院有动画(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类)、数字媒体技术(非艺术类)三个专业(均不含专升本)应届毕业生216人。各专业选拔指标如下:
专业 |
毕业人数 |
选拔名额 |
候补名额 |
备注 |
动画 |
96 |
3 |
2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广播电视编导 |
75 |
4 |
2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数字媒体技术 |
45 |
2 |
1 |
|
合计 |
216 |
9 |
5 |
|
备注:1.选拔名额9人:计划指标为动画3人、广播电视编导4人、数字媒体技术2人,按本专业综合测评分数从高到低选出;2.若某专业在选拔人员过程中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则该专业的候补人员享有优先进入候选名单的资格;3.若某一专业推免指标未用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院范围内统一调配。 |
四、推荐流程
(一)信息公布。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学生报名要求、遴选推荐使用的相关成绩提取和有关支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学院遴选推荐办法(综合测评细则)、日程安排及相关措施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报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9月5日前,学院组织动员,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解读推免政策,组织学生按流程申报,学生按规定时间准备和递交材料。
(二)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须于9月7日上午9:00前)。
申报材料包括《成都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在校成绩单、综合能力测评对应的支撑材料等)。提交方式:电子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办张璇老师邮箱cduysdhxy@163.com。邮件需统一命名为“2027届推免材料+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纸质版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彩印并装订成册)交由本班班主任杨鑫雨老师审核通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学院工作小组牵头对提交申报意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由学院党委负责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于9月7日前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
(四)综合测评。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进行综合测评,并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总评成绩相同时按照学业成绩排序。其中,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扩大)负责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五)院级公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的拟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1日,并对变动内容作出说明。
(六)学校审定。通过初选并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名单,由各学院报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审定。
(七)校级公示。经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审定后的推荐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作出说明。
(八)注册报名。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和网上报名。推免生资格名单以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的信息为准,凡未经学校公示的学生,不具备推免生资格。
五、综合测评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能力×10%。
(二)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学业课程范围及成绩使用与《成都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二款保持一致。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总学分
根据《成都大学课程成绩管理办法》(成大教〔2024〕62号),五级制成绩与百分制成绩按照下表进行转换。
五级制成绩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百分制成绩 |
95 |
85 |
75 |
65 |
55 |
(三)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 , 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学校认可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以及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作为加分指标纳入综合能力计分。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只认定学生本科阶段以成都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 )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高水平竞赛获奖只认定学生本科阶段以成都大学为参赛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学生以成都大学为专利人且本人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发明专利,可纳入测评。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各学院一般应按专业或班级分配推免生名额、进行遴选推荐结果排序,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名额、单独排序。(综合能力计分细则详见《成都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四)学院工作小组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学生参加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由学院向党委保卫部进行核实。学生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情况由学院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由学院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核实。
(五)9月8日下午,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扩大)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发明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及安排流程另行通知)。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交教务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发明专利等,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及公示的成果,不得纳入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六、管理监督
(一)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和全程监管。学院成立院级监督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规范做好材料管理。学院做好学生申请材料、答辩记录、审核意见、综合测评结果、拟推荐名单、审议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的存档管理。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向委员会办公室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向委员会办公室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并在综合测评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二)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他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教务处负责出具相关证明。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完成本科学习任务。
(四)推免工作相关事宜在学院网站(https://ftva.cdu.edu.cn)发布。
(五)学生对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进行反映。
教务办申诉电话:028-60656175 邮箱:ydxy@cdu.edu.cn
监督组申诉电话:028-60656176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