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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与动画学院双带头人工作室文化环境布置设计与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拟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文化环境布置设计与制作。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大学影视与动画学院

2.项目名称:影视与动画学院双带头人工作室文化环境布置设计与制作项目

3.项目限价:5万元(含税费)

4.建设地点:影视与动画学院双带头人工作室

5.比选内容:影视与动画学院双带头人工作室文化环境布置设计与制作供应商1名

二、技术与服务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文化环境布置设计与制作等。

2.项目建设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有效提升双带头人工作室环境风貌,符合建设整体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7.要求比选申请人3年来有2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四、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天内完成。

2.履约地点:成都大学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60%,项目实施完毕、确认合格后支付40%。

五、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915-2020年922

2.公开比选时间:2020年925日(星期五)。

比选地点:腾讯网络会议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 

4)项目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

5)相关业绩证明

注:以上第1、2项查验原件后各收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第3项收原件1张(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无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递交文件等内容进行比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人。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嫦君,电话:13980730906邮箱:1027033657@qq.com。

 

影视与动画学院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2:项目报价表.docx



附件1:附件2:项目报价表.docx  (12.96k)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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