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及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就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高校表现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奖励对象为成都大学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各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在籍在读优秀研究生(当年获得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者除外)。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个人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各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在籍在读优秀研究生(当年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者除外)。
二、掌握评选依据
依据为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 号的工作要求以及《成都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成大学〔2021〕49号)、《成都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成大学〔2021〕52号)、《成都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成大学〔2021〕50号)、《成都大学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成大学〔2021〕48号)的规定。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2名,差额1名。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学校奖学金
年级 |
学业一等奖学金 |
学业二等奖学金 |
学业三等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 |
2023级 |
3 |
4 |
7 |
5 |
2024级 |
3 |
5 |
7 |
8 |
2025级 |
3 |
5 |
8 |
9 |
四、提交材料
各同学请于2025年10月11日17:30前,将各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交至班长处,电子版报送至班长处,班长汇总后报送至班主任处。
各同学请于2025年10月11日17:30前,将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习委员处,电子版报送至学习委员处,学习委员汇总后报送至班主任处。
影视与动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