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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戏剧与影视硕士研究生培养成果广告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文:王磊 来源:影视与动画学院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拟采购戏剧与影视硕士研究生培养成果广告宣传项目采购服务,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影视与动画学院现有戏剧与影视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共有影视动画、影视编导和新媒体艺术传播三个方向。目前112名硕士研究生在校就读。本次采购主要包括影视与动画学院戏剧与影视研究生培养成果广告宣传,以促进及提高影视和动画制作领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500元(叁万捌仟伍佰元整),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项目责任人:王磊、左永红,联系方式:028-60656174。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可提供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内容  

1、刊登《中国教育报》黑白三分之一版面,2500字符左右,6-8版面由报社随机安排,文章须在本年度内(2025年12月31日前)在《中国教育报》发表。  

2、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文章在《中国教育报》见刊后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3、付款方式:甲方稿件刊登后应在7日内将刊登费用足额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3日内开具相应发票。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延迟付款需提前说明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8日,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提交材料的时间截止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7:00。  

2.公开比选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中午13:00。  

比选地点: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D2012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  

4)符合“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的证明(签字盖章

(5)符合“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的证明(加盖公章)。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本项目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8-60656174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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