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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2025年度第二批孵化项目申报公告
文:谭运环 来源:影视与动画学院


为深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博资源与创意设计融合创新,现将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2025年度第二批孵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论述。项目旨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通过整合文博机构与高校资源,协同开发具有巴蜀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与IP内容。申报项目应当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致力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项目需具备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相结合,推动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主体应对作品拥有完全版权,无任何版权争议或授权纠纷。已获得其他市级或国家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资助方向

本次孵化项目专项支持以四川省博物院文化资源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与IP开发,重点资助以下方向:

基于四川省博物院镇馆之宝(包括西周象首耳兽面纹铜罍、唐代石涧敲冰七弦琴、云龙纹玉大带、东汉陶说唱俑、战国水陆攻战纹铜壶、新石器时代人面形玉佩、“邵之飤鼎”铭青铜鼎、芙蓉花瓣金碗等)进行IP形象原创设计,打造具有高辨识度和传播力的核心IP形象。开发包括主IP、副IP、辅助图形在内的完整IP形象系统,形成可应用于多品类衍生开发的IP资源库。

结合上述创作方向,项目申报需以四川省博物院主题文创产品开发为主,通过创意设计让文物"活"起来,打造具有四川特色、中国气派的文创产品体系,推动四川省博物院文创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播推广。开发与四川旅游市场结合的文创产品,如文旅线路衍生品、景区联名产品、旅游纪念品等。拟立项1资助经费4.5万元/项。

三、申请资格

1.四川省内各高校协同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申请

2.申报团队应对作品拥有版权,作品无版权和授权争议;

3.凡在本中心立项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4.同一主创团队报送作品1项

、申报时间

即日起2025109,项目负责人下载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5108日前将盖章后的申报书(一式份)提交至四川省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D1021彭老师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结项要求

1.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25年1230日,成果完成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2.成果形式与数量要求:完成不少于3个核心IP形象设计,包含完整的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和表情包扩展(不少于8种表情),展示IP在至少5种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效果图(如文创产品、包装、宣传物料等),提供完整的IP使用规范手册,包括标准色、辅助图形、组合规范等;完成不少于3个品类(或10个单品)的文创产品设计,主要产品需提供实物打样,次要产品可提供高保真效果图,所有产品需配备完整的包装设计,体现川博文化元素;

3.质量要求:所有设计需准确反映文物背后的历史文化内涵,避免出现史实性错误,作品需体现创新思维,避免简单复制和同质化设计;产品设计需考虑生产工艺可行性,提供生产工艺说明,产品定位明确,有明确的目标用户群体分析;

4.专家根据社会效益和商业价值综合评议合格后,方可结项;

5.未在申报书规定结项时间内完成项目成果,中心有权撤销该项目并要求申请人全额返还资助经费,三年内不予申报本中心项目。

、成果要求

所有项目申报、评审、资助、运行、结项等管理办法详见《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管理办法》。所有类型的结项成果在播出、宣传、参赛时需注明“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资助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项凭据;所有类型的结项成果,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具有出品方署名权和宣传推广权,作品版权归中心和创作者共同所有。

、后续支持

经专家认定的优秀作品,本中心将向主流媒体和专业奖项推介,同时可申请后续资助,持续提升品质,助推成果高效转化。

八、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友谊东路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D栋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  

电子邮箱:xtcx@cdu.edu.cn        

人:彭老师 028)60656169

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

20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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