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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学校专业认证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了《成都大学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见附件)。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专业认证工作,积极组织所有系部主任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结合实际推进本学院专业认证工作。

学习完成后,请各学院将会议签到表复印件于103017点前交至教务大厅2号窗口。

 

附件:《成大办〔201912号(定)成都大学学校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务处

2019930

 


成大办〔2019〕12号(定)成都大学学校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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