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现就做好2024年影视与动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请参照《成都大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成大学〔2023〕24号),详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
1.学校名额分配公示:10月9日
2.学院名额分配公示:10月10日
3.学生申请、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学院评审、学院公示:10月10日—18日
4.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10月22日
5.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10月22日
6.学校公示:10月23日—10月29日
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详见附件2、3。所有表格中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查。除“签名处”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统筹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学生申请表和评审记录等相关材料要存档备查。
(二)要根据国家奖学金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修订)完善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评审办法调整前要广泛调研并征求广大师生尤其是一线辅导员、班主任的意见建议,主动开展风险研判,建立完善舆情应对机制。评审办法调整后要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予以公开并充分解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国家奖学金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校级评审结果,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在任何环节以任何理由预留、截留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要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对因工作不力、标准不严格和程序不规范而影响全校国家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学院,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并全校通报。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可采取取消受助资格,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等方式予以惩戒。
(四)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可直接拨打电话:028-84616613。具体为:财务实际发放金额与学生受助档次和受助标准不一致”“发放现金、代收代领等”“平分、减扣、冲抵班费、强迫捐款等”“辅导员、班主任、校级学生资助管理干部等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受助资金、代管学生社会保障卡及账户密码等”现象。
影视与动画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