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成大研〔2024〕2号)和《成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影视与动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职责: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拟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协调院内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对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
2.成立影视与动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
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违纪考生的处理。
3.成立影视与动画学院复试工作组
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考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复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
1.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一志愿满足我院各专业研究生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具体名单以成都大学研究生处发布信息为准。
三、复试主要内容
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主要内容为:
(一)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长:影视动画方向:60分钟,影视编导方向:90分钟,新媒体艺术传播方向:90分钟。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试卷满分100分。
(三)综合面试:总分100分。①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总分60分。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综合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以剩余几个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该项目得分。
(四)考生复试时答题准备要求
影视动画方向:1.动画设计(角色设计或分镜头设计);2.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思想政治、专业的相关知识);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需自备绘画所使用的工具材料。
影视编导方向:1.影视实务(节目策划文案、分镜头脚本写作、视听语言分析)、影视评论;2.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思想政治、专业的相关知识);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需准备个人代表性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介绍(含证明)。需自备用于草稿书写的A4复印纸1-3张及签字笔。
新媒体艺术传播方向:1.新媒体艺术理论与实践(结合国内外新媒体艺术领域的某一热点现象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品,从创新思维、内容制作、传播形式,媒介属性与文化研究等多个维度分析其媒介形态与传播效应)2.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思想政治、专业的相关知识);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自行准备答题时用于草稿书写的A4复印纸1-3张及签字笔。
(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影视动画方向:加试科目为《素描静物》与《速写》,时长:60分钟;
影视编导方向:加试科目为《节目创意与策划》与《影视作品评析》,时长:60分钟;
新媒体艺术传播方向:加试科目为《新媒体艺术理论》与《新媒体实务》 ,时长:60分钟。
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综合素质测评: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等反映本人既往学业等情况的材料、同时复试专家对考生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进行综合测评。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专业课测试
(1)时间:
影视动画方向:2024年4月3日上午 9:00-10:00
影视编导方向、新媒体艺术传播方向:2024年4月3日上午 9:00-10:30
(2)地点:
①影视动画方向: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D栋D-5025
②影视编导方向: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D栋D-5020
③新媒体艺术传播方向: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D栋D-5024
2.综合面试
(1)时间:2024年4月3日 下午13:00-19:00
(2)地点:
①影视动画方向: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D栋D-2001
②影视编导方向: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D栋D-2012
③新媒体艺术传播方向: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D栋D-2019
3.同等学力加试
影视编导方向、新媒体艺术传播方向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2024年4月2日下午15:00-16:00
地点:D栋D5020
五、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必备)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方式,请考生将以下电子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专业_姓名_考生编号.rar,要求2024年4月2日下午18:00前发往scdm123@126.com。学院工作小组将于复试前进行材料审核。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7月1日)(应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7月1日)(往届生提供);
6.成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7.成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二)综合素质材料(根据学院复试通知要求提供):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毕业论文;
3.科研成果;
4.专家推荐信;
5.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6.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缴纳复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
考生在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按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复试费缴纳(详见附件1)。
(四)组织复试
1.复试当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按照学院指定复试地点准备复试,采取三随机原则:导师组随机、考生顺序随机、试题抽取随机。
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范围参见《成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及复试内容说明》。
(https://yjsc.cdu.edu.cn/info/1034/6031.htm)
(五)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并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体检。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材料报送。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快递邮件到学院。
1. 收件人:冯老师(手机号:19950343394) 联系电话:028-60656174
2.收件地址:四川省龙泉驿区十陵镇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D2031研究生办公室
六、拟录取工作
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成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1.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2)*50%;
6.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语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7.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8.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初试、复试、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调剂说明
1.一志愿生源上线人数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可适当接收考生调剂复试,须在一志愿复试完成后,开展缺额调剂工作。
2.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 学院调剂专业领域以学校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通知。
八、监督举报渠道及违规处理
(一)学院投诉举报渠道: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或反映,请向学院纪委办公室或研究生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学院投诉举报渠道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监督电话:028-60656174
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28-60656171
(二)违规处理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相关信息、违反复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招生工作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九、更多信息请关注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网站招生版块( https://ftva.cdu.edu.cn/yjs/zspy.htm )。
十、本细则由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
2024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