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影视与动画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精心组织,科学遴选并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含复试专家),协调院内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并对复试工作负责解释。
2.成立影视与动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切实履行复试工作期间的监督、巡视、检查职责。
3.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学校防疫工作部门联系,按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复试方式
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安装和相关操作请登陆系统页面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认真阅读系统须知,并按地址页面提供的《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的要求,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进行考生端操作。考生须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前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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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基本要求
具体名单以研究生处发布信息为准。
四、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总分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涵盖内容如下:
①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20分)
②综合素质测评:网络问答广播电视领域的相关知识(总分30分)
③专业水平测评:按方向选答考试题目,考题分研究方向对影视动画、影视编导、新媒体艺术传播方向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总分50分)
2.考生复试时答题准备要求
①动画方向:考生须自行准备A4复印纸1-3张用做动画相关方面绘制,提前准备绘制动画角色设计所需的铅笔、橡皮擦、彩笔等动画角色设计绘图工具;
②影视编导与新媒体艺术方向:考生自行准备答题时用于草稿书写的A4复印纸1-3张及签字笔。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影视编导与新媒体艺术传播方向:影视艺术相关专业知识考察(题型为开放性试题),加试科目为《影视艺术概论》与《影视作品评析》,单科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综合素质测评: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等反映本人既往学业等情况的材料、同时复试专家对考生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进行综合测评。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按学院通知要求和时间及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在规定时间将所有材料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备):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6.诚信复试承诺书;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二)综合素质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毕业论文;
3.科研成果;
4.专家推荐信;
5.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6.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备注:【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自考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报考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同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工作流程
1.考生资格审查、设备调试(监控设备、录音设备、网络连线、考生设备);
2.缴纳复试费用。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3.复试时间:2022年3月31日-4月1日
4.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5.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生复试中在3套试题中随机抽取1套;
6.复试,并开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七、拟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综合计分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
6.录取时按复试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语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7.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下载体检表,在接收通知的5日内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按要求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无故未提交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1. 考生须签订《成都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学院投诉举报渠道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或反映,请向学院纪委办公室或研究生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学院投诉举报渠道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监督电话:028-60656174
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 028-60656171
十一、上述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果与学校发布的政策相冲突,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