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影视与动画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2.成立影视与动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
3.成立复试秘书小组、后勤保障组、在复试领导小组安排下负责具体复试工作。
二、复试方式
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安装和相关操作请登陆系统页面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认真阅读系统须知,并按地址页面提供的《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的要求,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进行考生端操作。考生须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前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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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基本要求
具体名单以研究生处发布信息为准。
四、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总分100分,时间在15分钟左右,涵盖内容如下:
①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20分)
②综合素质测评:网络问答广播电视领域的相关知识(总分30分)
③专业水平测评:按方向选答考试题目,考题分研究方向对动画、影视编导、新媒体艺术方向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总分50分)
2.考生复试时答题准备要求
①动画方向:考生须自行准备A4复印纸1-3张用做动画相关方面绘制,提前准备绘制动画角色设计所需的铅笔、橡皮擦、彩笔等动画角色设计绘图工具;
②影视编导与新媒体艺术方向:考生自行准备答题时用于草稿书写的A4复印纸1-3张及签字笔。
3.跨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影视编导与新媒体艺术方向:影视艺术相关专业知识考察(题型为开放性试题),测试时间在15分钟左右。
4.综合素质测评: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等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按学院通知要求和时间及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在规定时间将所有材料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备):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6.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诚信承诺书.pdf);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pdf);
(二)综合素质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毕业论文;
3.科研成果;
4.专家推荐信;
5.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6.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同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工作流程
4.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5.考生资格审查、设备调试(监控设备、录音设备、网络连线、考生设备)
3.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生复试中在3套试题中随机抽取1套;
4.复试,并开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七、录取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综合计分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
6.录取时按复试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择优录取。研究生处汇总整理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并经教育部检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7.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下载体检表(见附件),在接收通知的5日内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按要求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无故未提交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九、学院投诉举报渠道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或反映,请向学院纪委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学院投诉举报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84616212
投诉举报邮箱:693233797@qq.com
十、上述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果与学校发布的政策相冲突,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