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通知: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以宜春学院高安校区为基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14]12号)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06年的高安师范传习所。1946年改名为"江西省国立高安师范学校"。1949年江西省教育结构调整时更名为江西省高安师范学校。200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高安师范成建制并入宜春学院,设立宜春学院高安校区。2014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在学生8000余人;347名教师(省学科骨干教师14名,副教授以上职称者57人,硕士以上学位者120余人);各类实验室208个;附属幼儿园、小学各1所;实习基地102个;教学设备总值1902.23万元;图书资料25.18万册,电子图书140万册。校园占地1231亩;校舍建筑面积15.36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9.47万平方米。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教学院和宜春校区;开设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早期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20个专业。
为加强学校的学科、专业和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学缘结构,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缓解部分学科、专业教师紧缺的压力,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紧密结合学校的发展目标,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教育培养合格的师资和人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任职资格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慢性疾病,隐瞒重大疾病的此次应聘无效,发现后立即清退;
4、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学历职称要求
学院 | 需求岗位 | 需求条件 |
专业 | 人数 | 岗位条件 |
学前教育学院 | 教师 | 教育学 | 1 | 45周岁以下,博士 |
学前教育学 | 4 | 4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4种情况之一的: 1、博士; 2、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其他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且符合江西省高校教师副教授评审资格条件; 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江西省高校教师副教授评审资格条件。 |
舞蹈学 | 1 |
音乐学 | 2 |
心理学 | 1 |
初等教育学院 | 教师 | 体育学 | 2 |
数学 | 1 | 45周岁以下,博士 |
汉语言文学 | 3 | 45周岁以下,博士 |
汉语言文学 | 1 | 45周岁以下,教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师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4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2种情况之一的: 1、博士; 2、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外国语学院 | 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 | 2 | 4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4种情况之一的: 1、博士; 2、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其他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且符合江西省高校教师副教授评审资格条件; 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江西省高校教师副教授评审资格条件。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教师 | 美术学 | 1 |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投递邮箱:ycyzrs2017@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及专业,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三、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通过后,即通知应聘者到校进行考核。
1、面试(部分专业进行才艺展示)分占60%,科研分占40%;
2、面试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论文论著等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体检
在学校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的卫生机构体检。
五、录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报上级人社部门及编制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上编手续(录用人员工资待遇详见学校官网《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http://www.gacycu.cn/newsshow.asp?id=847)。同时招考单位提供面试定额食宿交通补贴,面试结束后,属面试中心城区之外的考生持包含本人信息的公共交通票据,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到面试考务办公室领取补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13970539588
温老师18379081568
办公电话:0795-5295296
通讯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大城开发区昌西大道66号,邮编:33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