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以及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8〕9号)以及我校《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大学〔2017〕49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8届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类)
(一)城乡低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从2018届(含)起,高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800/人调整为1200/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
三、提交材料
(一)提交纸质档材料:
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同一家庭户口)的毕业生必须出示由县级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5)中国银行卡(学校财务处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注:请将中国银行卡卡号、名字、联系电话手写在复印件上)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1)贫困残疾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残疾证原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5)中国银行卡(学校财务处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注:请将中国银行卡卡号、名字、联系电话手写在复印件上)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统一由我校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
(2)《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5)中国银行卡(学校财务处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注:请将中国银行卡卡号、名字、联系电话手写在复印件上)
4.残疾毕业生
(1)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5)中国银行卡(学校财务处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注:请将中国银行卡卡号、名字、联系电话手写在复印件上)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1)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5)中国银行卡(学校财务处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注:请将中国银行卡卡号、名字、联系电话手写在复印件上)
6.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统一由我校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
(2)《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5)中国银行卡(学校财务处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注:请将中国银行卡卡号、名字、联系电话手写在复印件上)
注:所有复印件均一式两份,请各班级于3月5日17:00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含原件)纸质档交至美术与影视学院学工办1103办公室(以班级为单位),逾期不再办理。
(二)提交电子档材料:
注:所有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均需提交《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请各班级于3月5日17:00前将学生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2607700793@qq.com(以班级为单位)。
四.学院审核并公示
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毕业生材料收取暂时保存并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查。
注:学院官网会进行公示,请同学们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对以上有任何异议,请致电美影学工办:肖老师84616105。
附件一:
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