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https://skc.cdu.edu.cn/info/1051/3624.htm
各学院、部门:
成都大学泰国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也是四川省首批区域和国别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中心现面向省内外发布2022年年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欢迎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积极申报。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泰国经济发展趋势研究
泰国法律与投资政策研究
泰国与周边国家国际关系研究
泰国教育政策与实践研究
泰国汉语+技能教育研究
巴蜀文化对泰传播
城市形象对泰传播
中泰跨文化传播研究
泰国艺术
中泰艺术比较研究
其他相关泰国及东南亚研究领域
以上所列的研究方向,是供申报者选题的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报者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及研究基础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本中心将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本年度立项项目,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二、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分为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三类。
重点研究项目:每项拨付人民币1万元,拟立项4项。
一般研究项目:每项拨付人民币0.5万元,拟立项16项。
自筹经费项目:中心接受和鼓励各单位以自筹经费形式进行立项,拟立项10项。对于自筹经费类项目,中心将与资助项目同等管理,同等对待。
三、项目资助对象
本中心项目主要资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资助对象的基本要求是:
(一)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二)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自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五)申报年度内,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全部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
四、立项与结项
(一)申报者获得立项资助后,应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及本中心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开展项目研究,确保项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项目经费的使用依照四川省教育厅及成都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
(二)在研究周期内,项目负责人应按本中心要求对项目负责并按规定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接受中心的中期管理与检查。
(三)重点研究项目研究时限2年,一般研究项目研究时限1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最多可再延长1年(即重点研究项目必须在3年内完成,一般研究项目必须在2年内完成)。
(四)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结题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出版著作1部;
②发表1篇CSSCI检索及以上级别刊物论文;
③1份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
2、一般项目结题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发表1篇北大核心检索刊物论文;
②发表2篇省级以上级别刊物论文,其中一篇可为本中心刊物《泰国研究论丛》发表的论文。
③2份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
3、自筹项目结题要求与一般项目一致。
(五)凡本中心资助立项的成果发表时须注明“成都大学泰国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六)未能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者,本中心有权要求项目负责人退回项目经费,并不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任何资助。
五、项目申报
(一)填写申请
项目申报书请从我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sprits.cdu.edu.cn),如使用其他中心的申报书,本中心不予评审。(如申报书下载有问题,请联系本中心邮箱索取。)
(二)申报备案
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kyxt.cdu.edu.cn/business/login.jsp,将项目申报信息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将申报书作为附件上传。
(三)申报审核
1.各学院、部门审核通过后(审核状态为:“机构审核通过”),学校进行审核,科研管理系统关闭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审核通过后(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方可打印纸质档材料。
(四)材料报送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截止。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电子版发至中心邮箱:sprits@c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科研承诺书1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纸质申请书采用A3纸双面复制,中缝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纸质材料4份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本中心。泰国研究中心将我校立项项目材料报送一套(统一签章后的申报书、立项批文、科研承诺书等)至社科处存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泰国研究中心(第二教学楼2110)
邮编:610106
联系电话:028-84616309
E-mail:sprits@cdu.edu.cn
社科处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