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结合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2年度创业补贴有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全日制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在我校CC国家众创空间内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或者有明确意愿入驻学校CC国家众创空间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入驻学校CC国家众创空间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在龙泉驿区或CC国家众创空间内,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实体补贴。
3.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4.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补贴标准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每名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对孵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牵头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给予10万元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
(1)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本人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团队负责人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个人登记创业主体的,由本人申请创业实体补贴;采用合伙制等方式登记的创业主体,由领办人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3)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2.受理机构
申请人完成申请资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双创服务中心进行材料初审,而后创新创业学院联合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联合组织评审。
3.申请材料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项目应提供:本人(项目负责人)学生证(学生证需复印封面及首页,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社保卡复印件(正反面),创业项目计划书,《2022年创业补贴申报简表》(附件1),《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2)。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社保卡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2022年创业补贴申报简表》(附件1),《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2),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团队创业的还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含学生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号码)。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站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所有申报项目严禁出现套牌项目、材料造假等情况,如被发现将取消本次创业补贴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申请材料提交
请各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9室双创服务中心,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DJRXY@cdu.edu.cn并注明“申报人姓名+创业补贴申报”。
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CDJRXY@cdu.edu.cn
咨询电话:028-846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