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成大学〔2022〕40号)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学院汇总审核,拟认定刘*蝶等3名同学为我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日—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6日17:30前向学院学工办反映。
公示链接:ISP (c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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