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 号),及《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影视与动画学院现就做好2022年成都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评审对象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除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评选范围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应实现大二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排名范围应是名额下达的末端单位(专业、同年级同专业或班级)所有学生。
3.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非常突出”解释详见附件5)。如此类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须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三、规范评审程序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使用全国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同时各校仍需使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申请表格、打印并签字盖章) 并行的方式进行。在学校制定评选方案后,学院启动评审工作前应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并在评审前向学生处报送备案、制定学院评选细则,向全体学生公布和宣传评选政策并充分解读。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1.学校名额分配公示:10月11日
2.学院名额分配公示:10月12日
3.学生申请、学院评审:10月13日
4.学院公示:10月14日-10月20日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要采用专业或同年级同专业或班级推荐,学院和校级差额评选排序的方式产生,等额上报省级评审对象。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经学院(年级、专业或班级)推荐审核,并在本院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5.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10月21日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学院(年级、专业、班级)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公示时间和范围等是否符合要求等,提出本校当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6.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10月21日。
7.学校公示:10月24日—10月28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8.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四、规范报送材料
今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继续采用“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的评审方式,经学校复审,学院整改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将被直接取消参评资格,按差额递补规则进行递补。《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详见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写,参照《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进行,所有表格中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查。除“签名处”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
(一)国家奖学金
请申请同学于2022年10月14日上午10:00前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1114604918@qq.com,并将纸质材料交学工办(东盟D-2032张璇)。申报材料包括:
1.《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
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纸质,一式两份)。成绩单及申请表中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在后面。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