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及《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影视与动画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 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除须符合19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年限。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学第5年;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即不在本科学习阶段)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非常突出”解释详见附件1)。如此类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须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3.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按推荐人选产生的范围(不小于一个专业或年级)确定,并应实现大二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
三、规范评审程序
2021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系统导出申请表格并签字盖章)并行的方式进行。
1.学校名额分配公示:10月8日
2.学院名额分配公示:10月9日
3.学生申请、学院评审:10月10日
4.学院公示:10月11日-10月15日
5.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10月18日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可采用院系或年级或专业差额推荐,校级差额评选排序的方式产生。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经院系(年级、专业)推荐审核,并在本院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6.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报校长办公会审阅:10月19日-10月20日。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院系(年级、专业)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公示时间和范围等是否符合要求等,提出本校当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校长办公会审阅。
7.学校公示及上报阶段:10月25日—10月29日。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四、规范报送材料
今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继续采用“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的评审方式,经学校复审,学院整改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将被直接取消参评资格,按差额递补规则进行递补。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的填写,参照《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3)填报要求进行,所有表格中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查。除“签名处”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10月9日下午5点前在班主任及张璇老师处报名,并于2020年10月9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1114604918@qq.com,10月9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东盟新校区D-2032学工办张老师处。
申报材料包括: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纸质,一式两份)。成绩单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档随材料一起发送至邮箱,纸质档一起交给张老师。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
2.《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纸质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院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并在评审前向学生处报送学院学生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名单和监督小组名单,科学制定评审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国家奖学金名额,主动公开本校国家奖学金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校级评审结果,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申请奖助学金时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影视与动画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