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初审,拟认定*鑫雨等23名同学为我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9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25日17:30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15184416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