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表彰和鼓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依据学校《关于2019-2020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的文件,学院决定开展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学年内未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其中一个类别的单项奖学金。
二、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及名额划分原则
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及名额划分原则见附件1:《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三、时间进度
1、学院宣传阶段:11月3日—11月6日。
2、学生申请:11月3日—11月10日。
3、学院公示:11月10日-12日
四、评审工作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11月6日前联系班主任及评奖评优辅导员张老师报备并提出申请,于11月10日前登陆ISP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的学生用户(https://xsswzx.cdu.edu.cn/isp/index.asp),点击项目申请—单项奖学金—提交申请依次操作(干部履历、银行卡号(中国银行卡号)、电话号码需准确无误),如实且充分地在线完成《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下载并填写《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填写后打印出来的纸质版和相应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证明材料等)于11月10日17点前交到影视与动画学院学工办2210张璇老师处,电子版通过QQ发送给张璇老师。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者视为放弃。
1、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班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学年内未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一个类别的单项奖学金。
5、在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且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6、申请单项奖学金中所附支撑材料的获奖等级界定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7、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五、监督工作
学院监督渠道:028-84616370 影视与动画学院学工办2210张老师。
影视与动画学院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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