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顺利做好2019届毕业生延期毕业审核及2019年春季学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届毕业生延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一)毕业资格审核
1.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于7月12日17:00前完成所有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成绩录入,成绩录入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务必于截止时间前与教务处运行科沟通解决;
2.7月13日教务处对学生毕业资格进行终审,生成《成都大学2019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终审)》,并发电子档到各学院,学院教务办打印后组织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后于7月16日17:00前返回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延期毕业学生授位名单,于7月16日17:00前将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院章的授予汇总表和不授予汇总表交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2. 符合《成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五条破格申请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往届生于7月8日?12日提交申请材料至各学院教务办,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成都大学学士学位破格授予申请表》送相关处室审核并签章,于7月16日17:00前将破格申请汇总表及学生申请材料交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3. 7月17日校学位办汇总2019年上半年第二批拟授位学生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证书发放
7月23日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至各学院,由各学院按学校规定向学生颁发证书。
二、2019年春季学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工作安排
(一)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1日-16日(工作日)工作时间,过时不再受理。
地点:教务处学籍学位科(行政楼教务大厅3号窗口)
(二)提交材料内容
1. 《成都大学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定毕业资格,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2. 结业证原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则上本人办理,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毕业证领取时间
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于2019年7月23日全天到教务处学籍学位科领取毕业证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各时间节点进程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