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9年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根据《成都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成大教〔2018〕35号)规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2017级、2018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工作进程安排
1.9月24日教务处发布上一学年达到普通学业预警条件及以上的学生名单至各学院。
2.各学院复核学业预警学生名单中学生的学业情况,经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学院按照学业预警类别进行预处理,并填写《成都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预处理名单统计表》,经教学院长、院长签字盖章后于9月29日下午17点前交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名单由学院留存。
3.10月9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学业预警预处理名单正式行文发布2019年学业预警名单,并对达到严重学业预警和退学条件的学生按程序进行学籍处理。
4.10月16日前,各学院根据学业预警正式文件填写《成都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指派教师与学生进行谈话,填写《成都大学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并做好相关过程材料的归档工作。
5.11月上旬,教务处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对各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工作与学生管理工作的联动,确保学业预警工作准确无误、平稳有序开展。
教 务 处
2019年9月24日
成都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doc